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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如何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强启启动逻辑是什么?

ID #105 · 共106个技术问答
专业解答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A型/集中电源型)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依据 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第 3.1.2 条、3.6.6 条及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 4.9.1 条设置。

【系统接入架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器)通过 RS485 总线或 CAN 总线与火灾报警控制器(FAS)连接,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后向各分配电装置下发强启指令;分配电装置再向所辖灯具输出 DC24V/DC36V 电源,完成"点亮—进入应急状态"的切换。控制器之间的通信协议应符合 GB51309-2018 第 4.3 节规定,传输距离不应超过 1200m(RS485)或 10km(光纤),并应在系统图上明确标注总线拓扑。

【强启启动逻辑】GB51309-2018 第 3.6.6 条规定,系统应能在接收到 FAS 火灾报警信号后 5s 内完成所有灯具的应急点亮。具体逻辑:
① 火灾报警控制器(FAS)确认火警→通过通信总线向应急照明控制器发送强制点亮指令;
② 应急照明控制器接收指令后向所有分配电装置广播强启命令(含非着火区域,遵循"全楼点亮"原则);
③ 分配电装置切断市电采样回路、切换至蓄电池供电、输出应急电源至每盏灯具;
④ 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GB51309-2018 第 3.2.5 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不应低于 2.0lx;
⑤ 灯具持续应急时间不应小于 90min(GB50016-2014 第 10.1.5 条规定超 100m 建筑不应小于 90min,GB51309-2018 第 3.2.1 条规定一般场所不应小于 90min,避难层不应小于 180min)。

【常见设计错误与纠正】❶只对火灾区域强启、未对全楼强启——违反"全楼点亮"原则,烟气蔓延后未着火区域人员无法识别疏散路径,应改为全楼一次性强启;❷应急照明控制器与 FAS 通信中断时未设置本地强启按钮——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强启按钮(带直接启停功能),作为通信失效时的兜底;❸疏散指示标志灯方向固定、未按疏散方案调整——GB50016-2014 第 10.3.5 条要求疏散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疏散出口,复杂场所应采用可调向标志灯,由控制器根据火源位置动态调整指示方向;❹集中电源型系统蓄电池容量未按 90min 选型——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 87.5%,选型时应考虑 0.6 老化系数(GB51309-2018 第 3.3.2 条)。

【联动测试要求】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第 4.18.1 条规定,系统调试时应逐个回路模拟火警信号,验证强启响应时间(≤5s)、应急点亮覆盖率、蓄电池持续供电时间。测试记录应包含每条回路的强启时间、灯具响应数量、照度实测值(照度计测量距地面 0.5m 处),作为竣工验收必备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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