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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识 · 类别G

老旧小区改造中消防设施增设的特殊规定?

ID #56 · 共62个技术问答
专业解答
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增设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文,主要如下:①改造原则:老旧小区改造应以消除安全隐患为优先目标,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增设消防设施;②室内消火栓系统:原有建筑若未设室内消火栓,改造时应优先增设;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1m的老旧住宅楼,应增设室内消火栓系统;③灭火器配置:每层楼道内应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具4kgABC干粉灭火器),配置点不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内;④应急照明:老旧住宅楼的疏散楼梯间应增设应急照明,地面水平照度不低于1.0lx,持续工作时间不低于90min;⑤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鼓励在居民住宅内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池供电,无需布线),可接入社区火灾报警网络;⑥改造资金:消防设施改造费用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综合整治资金或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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