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与非住宅合建消防设计要求依据GB50016-2014第5.4节,主要特殊要求:①防火分隔:住宅与非住宅部分之间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h的楼板完全分隔,隔墙上的门窗须为乙级防火门窗;②独立疏散:住宅和非住宅的疏散楼梯须独立设置,不得共用剪刀楼梯;③消防设施费用: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消防设施配置应分别核算,费用各自承担;④管道井管理:住宅部分的管道井检修门不应直接开向非住宅区域;⑤结构设计:住宅与非住宅合建的高层建筑须按各自功能分别确定防火分区的面积指标和疏散宽度;⑥当地规定:部分省市(如上海)对商住楼有更严格的消防专项规定,建议参照地方消防设计规程。